| 首页 >> 法界新闻 |
| 主 题: | 广西“日记局长”被双开 涉嫌受贿犯罪已被逮捕 | ||
| 日 期: | 2010-3-15 10:16:33 | ||
| 作 者: | |||
| 来 源: | 中国新闻网 | ||
| 内 容: | 广西“日记门”主角韩峰3月13日以涉嫌受贿犯罪被广西检方逮捕,昨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党组做出决定,开除其党籍和公职。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,经调查核实,广西烟草专卖局卷烟销售管理处原处长韩峰犯有严重违法违纪错误,广西烟草专卖局党组决定给予韩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。 今年2月至今,韩峰的“日记门”事件在中国各大网络论坛蔓延,并引起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。曝光的日记中,这位时任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的主人公详细记录了2007年至2008年间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,最引人注目的就是:喝酒、玩女人、收人钱财。日记被曝光后,各地网民展开“人肉搜索”,搜出日记主人和相关涉及的女性。 事件发生后,广西烟草专卖局于2月22日对韩峰进行停职检查,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初查,随后认定其存在违纪违法情况。3月9日,南宁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,并于3月13日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。 检方称,初步查明,2002年至2010年2月,犯罪嫌疑人韩峰(男,53岁,正处级,被捕前任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)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、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,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8.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。 目前,此案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 【浏览 次】 |
||
| 编 辑: | lawbase | ||
| 【字体型号大小:大 中 小】【颜色:红 绿 蓝 黑】【打印】【关闭】 | |||
| Copyright ©1999 - 2006 lawbase.com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| ![]() |
| 上海美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