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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 题: | 河南省出台法规: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| ||
| 日 期: | 2010-3-1 11:35:26 | ||
| 作 者: | |||
| 来 源: | 河南日报 | ||
| 内 容: | (河南)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》等法规3月1日生效,严重违法排污单位要受重罚,公众使用公共体育设施从事锻炼的权利则会更好地得到保障。 根据《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的规定,如果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偷偷排放,造成严重后果的;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,将污染物未经完全处理排入环境,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、数量超过许可证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;或者在半年内两次以上超标排放,且排放的污染物平均浓度、数量超过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,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直接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。 《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》规定,每年5月为我省的全民健身活动月。学校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,学校每学年要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。省、省辖市、县(市)每4年举办一届综合性体育运动会。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,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题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,不得缩小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。 (刘亚辉) 【浏览 次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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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编 辑: | lawbase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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